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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岗实习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12-07-29 09:05:40】  【来源:】  【点击量:

顶岗实习管理制度
顶岗实习是人才培养方案中非常重要的教学环节,是工学结合、产学结合的一种重要形式。为确保人才培养方案所定目标的实现,规范我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制度,特制定我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条例。
一、目的、任务
   学生到生产单位(企业、公司)顶岗工作,在工程技术人员指导下,熟悉岗位职责和工作程序,熟悉设备性能和操作维护办法,熟悉生产工艺,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培养纪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培养学生择业能力和综合工作能力。
学生要收集生产单位有关管理、生产、经营方面的规章制度,收集实习岗位的职责、操作规程、工艺流程、技术工艺参数、设备性能参数、事故报告等资料;要及时记录实习内容和收获;最后提交完整的顶岗实习手册。
二、顶岗实习的组织
    毕业生顶岗实习,应按照统一组织、规范管理的原则,努力做到集中安排学生顶岗实习活动,并安排具有实践经验、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学生毕业实习指导教师,切实做好学生顶岗实习的指导、教育和管理工作。
    由系部成立顶岗实习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系主管领导、企业领导、专业指导老师、辅导员等共同组成。顶岗实习领导小组负责对顶岗实习工作的领导、组织、安排、协调、检查、考核评价等有关事项。
    实习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学生实习和日常管理;负责与实习企业主管实习生的领导、部门管理人员、企业技术人员及师傅等协调沟通,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负责学生考核工作。
原则上要求接受顶岗实习生的企业要指定一位主管实习的领导(一般由人事培训部主管领导兼任),负责配置实习资源、协调工作、确保实习教学质量。
    不得安排学生到有恶意使用学生劳动力行为的企业实习;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和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以及其它具有安全隐患的实习劳动;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
    毕业生均应在系部统一组织安排下完成不少于六个月(或教学计划规定)的顶岗实习教学环节,以取得相应学分。有重修科目的以自修方式重修,并参加由学院组织的重修考试。
三、顶岗实习组织工作基本程序:
1、由顶岗实习领导小组落实实习单位,明确顶岗实习的岗位、目的、安排指导教师。
2、学生与实习单位、系部签订《学生顶岗实习协议书》并携带《学生顶岗实习手册》到岗实习,指导教师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指导。
3、顶岗实习结束后,由指导教师对学生在顶岗实习中的工作态度、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对其能力水平、顶岗实习成果给出评价意见,并交实习单位签署意见后由学院指导教师带回。
四、顶岗实习成绩评定
1、顶岗实习成绩构成
    实习成绩=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评价*60%+校内指导教师评价40%(平时表现+实习月(半、周)记+实习报告)。
最终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五等进行评定。
2、顶岗实习成绩评定内容
    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评价:对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职业素质表现、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进行评定。
    校内指导教师评价:对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履行学院相关规定和毕业实习要求表现和实习月(半月、周)记、实习总结报告进行评定。
3、顶岗实习总成绩由系部签署意见并盖章认可。
五、顶岗实习基本要求
1、实习学生要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实习单位规章制度,遵守实习岗位操作规程。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规程造成人身或设备事故的,照章处理。
2、指导教师应驻实习单位进行现场指导和管理,进行巡视检查,了解实习情况,协助实习单位加强对实习学生的管理,督促学生严格遵守实习纪律,圆满完成实习任务。
六、顶岗实习手册包括的内容:
1、实习单位基本情况(名称、性质、规模、产品服务门类、生产经营管理特点等);
2、实习岗位基本情况(职责、操作规程、设备情况、技术工艺情况、班组车间情况等);
3、实习月记(半月记、周记);
4、实习总结(主要实习内容、收获、建议等);
5、实习期间获得的奖励证书或其他能证明实习成果的材料(可以是复印件);
七、顶岗实习学生守则
1、遵守国家法律。
2、树立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牢记“安全第一”,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发生故障不慌张,正确处理后立即报告;遵守交通法规;严禁下河游泳。
3、不得参加传销活动和其他非法活动。
4、认真学习顶岗实习的有关管理规定,端正实习态度,明确实习目的,以保证每个学生能有明确的实习项目;细心观察,认真记录,深入思考,勤学好问,总结提高。
5、实习期间主动与校内指导教师保持联系,保持通讯方式的畅通。
6、强化职业道德意识,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做一个诚实守信的实习生和文明的员工。
7、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自觉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服从领导和指导教师的安排,不做有损企业形象和学校声誉的事情,维护正常的实习秩序。
8、遵守工厂的劳动纪律及其他规章制度,尊敬老师和师傅,团结协作。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考勤要求。
9、对严重违反实习纪律,被实习单位终止实习或造成恶劣影响者,实习成绩为不及格处理,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0、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得变更实习单位,私自变更实习单位的,顶岗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11、实习结束后,按规定填写《学生顶岗实习手册》,无故不按时提交的,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12、对无故不参加顶岗实习和顶岗实习不及格的同学,按学院相关规定处理。
    本管理规定由实训中心拟定,并由相关会议审定通过。
 
 
 
 
 
 
衡水职教中心中专教务处
2011.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