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办公室人员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
2012-07-28 16:4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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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职教中心
法 制 办 公 室 人 员 名 单
组长:靳国岩
副组长:王永刚 李哲 石保真
法制办公室人员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依法治校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统筹规划学校章程制度建设,并负责学校章程的修订和规章制度的合法性、规范性审查;
3、对学校办学、管理重大事项的决策提出合法性意见和建议;
4、负责学校法治教育“四落实”以及普法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5、负责调解学校纠纷和受理教师、学生申诉;
6、负责学生意外事故的处理;
7、负责制定学校文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8、负责联系学校法律顾问并协助办理有关应诉事项